北京师范大学举办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研讨会 王紫贵出席
作者:日期:2017-02-13浏览量:

为深入探讨落实新《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相关配套文件,提出针对性政策建议,2017年1月20日,北京师范大学举办了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研讨会。

会议由中国教育学会会长钟秉林教授主持,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周作宇致辞,教育部副部长李晓红出席会议并讲话。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王紫贵代表陕西省作会议发言。

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研讨会现场

李晓红在讲话中指出,新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出台以后,国务院印发了《437必赢会员中心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又印发了《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等3个规范性文件。民促法的修订和“1+3”配套文件出台,其目的在于鼓励和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而非对民办教育加以限制,希望与会代表围绕这一主题开展研讨,积极建言献策。李晓红要求,民办学校应当坚持“质量第一、增量第二”。民办教育通过改革发展,已经成为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鼓励兴办民办教育,但要对存量及新增学校严格开展评估,提高教育质量。民办高等院校设置要坚持高水平,从严把关,建立评估体系,对于办学条件、师资水平、教学质量不达标的,不予设置。李晓红强调,教育部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用好政策制定和招生计划两个杠杆,并为民办学校做好服务,持续推动民办教育健康快速发展。

教育部有关司局、全国有关省、市教育行政部门领导,部分民办高校负责人、民办教育研究专家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陕西、广东等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分管民办教育的负责同志、北京城市学院等民办高校负责人和有关民办教育研究专家发言。

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王紫贵在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研讨会上发言

王紫贵在发言中首先介绍了陕西民办教育发展的基本情况。他指出,民促法修订和“1+3”文件出台,体现了国家对民办教育的发展方向和定位,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坚持依法依规办学,从工作角度看,教育行政部门、民办学校、研究机构应当统一思想,破解难题。他提出了目前工作中遇到的如何全方位界定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政府支持民办学校力度如何把握、现有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如何退出等三个执行操作层面的问题,希望与会代表讨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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